ATA单证册申办程序
ATA单证册的申办要求与程序
1、申请资格:
ATA单证册的申请人是居住地或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所有人或可自由处分货物的人。
2、受理机构:
申请人应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法律事务部ATA处或其下属地方分支机构出证部门申请办理单证册。
3、ATA单证册的申办程序:
(1)填写申请表,并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填写货物总清单。
货物总清单是ATA单证册的主要部分之一,请尽量详细填写,以确保顺利通关。总清单应用中英文打印填写,如总清单超过一页,请使用续页,并在相关栏里填入续页页数。 单证册一经签发,就不得在总清单上做任何修改或增添,总清单上所列货物也不得再进行更换。
(3)提供担保。 担保函
ATA单证册既是货物报关文件,也是进口各税及其他费用的担保凭证。当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在暂准进口国被卖、被赠、被窃或因其他原因没有复出口,需要支付进口税费时,ATA单证册担保商会需要承担向进口国海关交纳税款的义务。因此,申请人需要向签证机构提供货物进口税费的担保。担保形式可以是押金、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或者中国贸促会认可的书面保证。担保金额为货物进口各税总额的110%。担保期限为自ATA单证册签发之日起33个月。
(4)缴纳ATA单证册申办手续费。
4、备注:
(1)申请人应将填好的申请表、货物清单、银行保函(如有)以及相关资料及时寄交出证机构。
(2)申请人也可以填写在线申请表,将申请表传真至中国贸促会ATA处,将填打好的货物清单E-mail至
ATA@CCPIT.ORG信箱,同时将原件邮寄一份至中国贸促会。
(3)有中国电子口岸IC卡的企业,可以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向中国国际商会申请ATA单证册。
(4)将申办手续费、担保押金(如有)交至ATA处或电汇至下列指定帐户